殴打驾驶中的公交车司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殴打驾驶中的公交车司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行为人采取的是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除了法律明文规定的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但与上述危险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且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我国刑法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