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门属于故意毁坏财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而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半夜砸门闯入家中属于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犯罪情节,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损害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如果犯罪情节够不上刑事犯罪标准,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故意毁坏财产的治安处罚是什么。故意毁坏财产一般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形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故意损坏他人财产罪。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即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
福建省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相关司法解释作出了规定,被害人的财物被故意损毁的,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进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