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的罪名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留容他人吸毒罪。
毒品犯罪量刑标准是: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非法持有毒品罪。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容留他人吸毒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根据持有毒品的数量量刑。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根据持有毒品的数量量刑。 非法持有毒品一千克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毒品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的,构成诈骗罪。如果不知是假毒品而贩卖的,构成贩毒罪。分别依据《刑法》第266条和《刑法》第347条规定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量刑标准: 1、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两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4、犯上述罪行,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从重处罚。
毒品犯罪的立案标准:要根据不同罪名来看,有的罪名与数量有关,有的则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涉及到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不论数量多少、情节如何都构成犯罪,应予立案追诉;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以非法持有毒品罪立案追诉等。
以下毒品犯罪会判处死刑: 1、系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有严重的犯罪情节; 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 3、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没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量刑: 1、触犯本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存在严重犯罪情节的,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身为缉毒人员或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则应从重予以量刑。
毒品犯罪虽然未查获毒品的,但是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构成毒品犯罪的,可以认定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