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民事争议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制度,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一般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