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当事人应当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