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代理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民事诉讼代理人权利:在法定或者委托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行使代理权,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义务: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实施代理行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亲自代理的义务,除非经被代理人同意或有不得已的事发生,不得将代理事物转托他人代理; 报告事务,代理人应将处理诉讼事物的一切重要情况告知被代理人;保密义务。
民事诉讼代理的种类有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以及指定代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