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是有民事诉讼权利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民事诉讼权利主要有: (一)一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2、原告有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3、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4、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双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