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目前的规定,协议离婚只需要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即可。 户籍所在地呢,就是户口本或者身份证所载的地址。 需要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照片。 如果双方都不在户籍地,协议离婚是无法实现异地办理的,是必须跑回去办理的。 民法典颁布后,规定了针对协议离婚的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是需要跑两趟民政局的,所有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外地,是不建议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可以在经常所在地通过诉讼调解的方式离婚。
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
民政局是可以查到烈士的档案的。 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离婚是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也就是指的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解除婚姻关系。
民政局离婚流程有: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提交书面离婚协议; 3、婚姻登记员询问双方离婚意愿; 4、等待离婚冷静期; 5、离婚冷静期已过,当事人决定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当事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流程为:夫妻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有:双方户口本证明;双方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两张;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协议离婚以后民政局只要是查明双方属于自愿就可以办理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国庆节民政局一般不上班,所以不可以。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是一般是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中间会有休息时间,每周的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有的地方周六会安排人员值班,但也有的地方特殊日子会安排人员上班,所以建议咨询当地的民政局。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的基本流程如下: 1、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文件材料,如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双方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提交上述文件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