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律汇总,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降低了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这一改造、重建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业主表决同意的门槛。 大多数愿意加装电梯的居民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持加装电梯,排除障碍,并按楼层比例分担费用。如果判决不自动执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少数业主因所谓影响通风、采光、安全隐患、房价贬值等不同原因要求停止加装电梯的,人民法院应当做好调解工作,或者驳回其诉讼请求。
民法典物权编的七大亮点为: (1)居住权入编 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的设立旨在实现“住有所居”,解决特定家庭成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2)放开对抵押物转让的限制 《民法典》规定抵押物可以转让,例如个人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可以出售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承担银行债务并继续以商品房作为抵押。放开对转让物的限制大大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了融资便利度。 (3)延长遗失物公告期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这就更加充分地保障了公民的财产安全。 (4)征用事由增加“疫情防控” 今年年初的新冠疫情给我国在应对处理上带来了很大的挑战,本次《民法典》在征用组织或个人的动产、不动产事由中增加“疫情防控”一项是吸取了本次疫情防控的经验,为下次疫情突发情况的应对打下法律基础。 (5)新增添附制度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或者劳务施加于他人的物,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新的物。 (6)土地经营权 物权编全面吸收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三权分置改革的成熟经验,创设了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或对土地经营权设立抵押权进行融资。 (7)降低小区业主表决门槛 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对于离婚的内容新增了以下条款: (1)规定离婚协议是双方离婚法律行为的书面依据。 (2)登记离婚的夫妻双方有30天冷静期。 (3)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起诉期间为分居满一年。 (4)离婚后自愿恢复婚姻关系应当进行结婚登记。 (5)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以及尊重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的原则。 (6)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考虑照顾无过错方。 (7)离婚时付出较多义务一方对对方享有补偿请求权。 (8)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理由增加兜底条款。
我国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婆婆必须要给自己带孩子。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只有在孩子父母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才对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负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我国《民法典》对赡养父母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1.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如果子女拒不支付,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调解,说服子女给付。 2.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的配偶并没有赡养子女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从法律的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女婿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不赡养并不违反法律。 赡养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赡养义务人,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期间,若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了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的,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就自动解除了。 但我国法律为了弘扬善良风俗,规定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网络用户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及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提起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中关于遗嘱的新规定主要包括: (1)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增加了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的方式。 (3)承认遗嘱信托的合法性,实现了《民法典》与《信托法》的有效衔接。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但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配偶的父母有赡养义务,配偶的父母也不可以强制要求子女的配偶,对其尽赡养义务。 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