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诉前调并不等同于正式审理。 只有在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以及与之配套的各类证据材料之后,法院立案厅收到上述文件并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后,若认定该案具备法定立案条件的,方会出具带有法院公章的“受理(又或是立案)通知书”以示案件已正式立案。 因此,诉前调不应被视为案件立案环节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