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属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的,都可以属于民间借贷,是人民法院案件受理范围之内的民事案件,所以说法院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