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的。 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
当事人因为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开庭的,需要注意的内容有:1、在法庭上对借贷金额、利息的计算方式要准确无误的陈述;2、如实向法庭陈述,双方借贷发生的起因、经过、利息的约定、出借人还款情况;3、对于被告人主张的抗辩提出相关证据进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