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元投资款打了水漂,才发现不仅项目是虚构的,连“合伙人”也是假的。近日,闽侯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发现被告当事人利用虚假身份信息、虚构投资事实骗取投资款、借款,因涉嫌经济犯罪,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立案侦查。
民间借贷在现实生活中是常见的现象,大多情况下民间借贷都没有利息的约定,但也有的出借人会要求借款人给付一定的利息。但如果出借人在本金中将利息预先扣除,也就是借款人实际拿到的借款数额是本金减掉利息后的数额,那么借款人应该归还的本金数额是借条载明的数额呢,还是实际到手的数额?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持续增长。其中,老年人涉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不少老年人因为警惕性不高、风险评估能力较弱、证据保全意识不强等原因,成为了职业借贷人的“猎物”。
民间借贷的高利息如果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不犯法。在该范围内的利息,属于合法的利息;但如果超过该范围的,超过部分的利息属于高利贷,是违法的。
日前,南开法院民四庭利用天津移动微法院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21年9月,刘某向宋某借款50万元,并承诺同年10月前一次性还清。但约定时间已过,刘某并未偿还债务,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
欠款偿还了但是没有收回借条,结果再次被起诉,这可怎么办?近日,大荔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姑父董某因民间借贷起诉侄女王某的案件。
3月29日,榆阳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15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还要从去年7月份说起,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因公司周转资金紧张,向原告乔某借款1500万元,双方约定月利率为1.8%,并于2021年7月2日签订《借款协议》一份。
近日,因借钱,堂兄弟赌气闹上法庭,蒲城法院便处理了这一起堂兄弟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源头调解策略颇具成效!
近日,谯城法院十九里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李某和张某系同学,2021年9月张某通过微信找李某聊天说最近手头困难,希望李某能借给张某2万元临时周转,并表示用几天就还。李某于是通过支付宝向张某支付宝账户转账2万元。约定还款时间到后,李某多次联系张某归还借款均未果,无奈之下只好诉至法院。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