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对象是不特定的多数人,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虚构事实或编造借款理由,借款后挥霍浪费,或携款潜逃的,涉嫌集资诈骗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的,可能会被人民法院纳入黑名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正确书写借条; 2、约定利率要合法; 3、房屋抵押需登记;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民间借贷纠纷中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
民间借贷可以分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或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债权人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主张双方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债务人辩称该债权凭证形成是基于双方之间存在的其他基础法律关系,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的,亦无证据显示债务人放弃了其依法享有的合同权利,应认定双方之间基础关系,按照基础关系审查。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
民间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达成口头协议时成立,但借贷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合同已经生效。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民间借贷的一般注意事项是: 1.借款用途要合法; 2.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名字和身份证号码; 3.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4.要注意书写时不要留空白。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原因如下: 1.借贷无借据。现实生活中,农村的民间借贷多数发生在亲戚、熟人、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熟悉,关系较为密切因此出于信任或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 2.还款无收据,借据未收回。 3.借据、收据欠规范。在案件审理中,经常发现当事人提交的借据、收据中均有许多不规范之处,致使文义含糊、不确切,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法律依据
如果民间借贷被起诉的,债务人最好及时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