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 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的,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间借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
民间借贷利息计算方法如下: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借款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确定的本金和约定的利率,按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 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
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2.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3.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4.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
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
民间借贷是否属于高利贷要根据利率确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属于高利贷。 放高利贷不构成犯罪,但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以高利转贷罪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26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体现: 1、主体所处地位不同。民间借贷的双方的身份地位是平等的。而非法集资的双方地位不平等。 2、表现形式不同。前者是基于合理的事实而发生,后者是集资人基于一个虚构的理由吸纳资金。 3、利息的利率不同。前者是基于法律所允许合理的范围内双方协商确定,后者的利率是高于银行同期利率而且明显违反金融法的具备规定的。 4、受法律保护的程度不同。前者的借贷协
借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居中写借条二字。 (2)在借条上书写借款人和放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姓名不可用小写或绰号代替。 (3)详细书写借款金额,且数字大小写均要书写。 (4)写明此款的借款期限、借款利率以及到期还款的金额。 (5)借条书写好后一定要看着借款人在借条下方亲自签名盖章,不可由他人代签。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
民间借贷合同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也就是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代理人代办的,应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三、借款合同若干份。 四、保证人的资格证明也就是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 五、保证人的书面意。 六、抵押借款、应提交抵押物所有权证明;抵押物清单、抵押物登记证明。 七、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