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和贪污罪的一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江苏省的医保卡在形式上已经可以通用了。 江苏省已经统一发放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可以在江苏省范围内享受医疗看病等社保服务。 目前江苏省13省辖市已经和省就医结算平台互联互通达到省内通用。 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江苏省产假安排: 江苏省在原本的国家产假安排上,为当地符合生育要求的女性延长产假30天。 我国规定,符合国家生育条件的女性享有产假权利。国家设立产假为98天,并在生产前可进行15天的休假用以准备。除却以上固定产假时长,属于难产情况可增加15天参加;出现所怀婴儿为多胞胎的情况,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即可增加15天产假。 江苏省外加国家规定产假,产假内度过的法定节假日可进行后续弥补,江苏省产假总共延长为149天,为当地女性生育恢复提供了保证。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如下: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处、低温、冷水、野外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给予公假一至二天。 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单位证明,给予公假一天。对已婚未孕、怀孕和哺乳期的女职工,单位应将其暂时调离下列作业:铅的冶炼、浇铸,铅粉生产;纯苯的生产、回收;汞的生产、蒸馏、回收; 镉的生产,二硫化碳的生产,超过卫生防护要求的剂量当量限值的放射性作业;其他明显危害女性生理机能、影响下一代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从事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作业的女职工,经医疗单位证明,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酌情减轻其工作量。 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其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在劳动时间内应给予工间休息一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六十天。 休假期间,其工资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予二十至三十天的产假; 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九十天。 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
医保卡江苏省内通用。使用省卡市民还可实现异地就医、异地就业参保、异地领取养老金等多种功能。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老金。
1、江苏省的社保最低缴费基数2022是3368元,最多是16,842元。社会保险基数也叫做社保基数,指的是职工在当年社保年度当中的缴费基数,是根据去年的职工月平均收入来确定的。 2、保险缴费基数与用人单位以及员工缴纳社保而享受对应的待遇有很大的关系。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一样,所以关于社保基数的上限和下限也不一样。对于机关单位来说,缴费基数会比普通的职业更高一些,建议大家咨询一下自己公司的人力资源同事,自己目前的缴费基数是多少,从而得知自己每个月的社保缴费是多少。
1、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2、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3、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上述不包括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4、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1、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构成。具体如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2、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1、江苏省盗窃罪最新立案标准: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2、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实际状况,确定我省执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如下: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