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就是对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离婚后强制执行也没钱的,只能中止执行,等发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执行后可以再申请恢复执行。但如果是被执行人故意隐藏、转移财产导致无财产可执行的,则被发行后执行仍然继续,而且会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甚至拘留。
法院判罚金没钱的处理:如果是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但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形,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会随时追缴。
根据规定,隔离费用自理,符合医保报销的报销,符合商业报销保险的报销。除此之外,被隔离人员实在没有钱支付,可以自行与隔离单位协商,比如说延期付款和分期付款等等。特困人员可以向国家申请补贴,或者是要求全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如果无钱而逾期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经强制执行后没有财产可执行的,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 (1)申请。当事必须执行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如果一方拒绝履行,那另一方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
社保卡“个人账户”钱用完不等于全用完,还可以继续享受门诊医疗待遇,但需要一定门槛费。即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患者自付一定费用后,在规定限额内,按门诊级别分比例进行门诊报销。假如生病在社区诊所看病花费800元,在职自付标准为400元,按社区门诊在职80%比例结付,即报销为=(800-400)×80%=320元。以上只是举例说明,门诊报销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所等,由于各地医疗标准不同,自付标准、规定限额以及报销比例各不相同,具体报销按参保地医保政策执行。
法院判决生效以后,如果对方不按判决的内容履行判决。你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综上所述,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没钱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信用卡欠款被起诉没钱还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展期或者协商分期偿还,否则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国规定受让土地使用权2年未开发可收回。土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债务人没有钱,债权人可以同意债务人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如果债务人依然拒不偿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