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的时间如下: 原则上,原发性损伤应在3个月内进行评估。其次如果评估主要依据外观损伤或器官(脑、听觉器官、视觉器官等)和肢体功能损害,应观察和测试损伤的后果或结果,一般应在受伤后3至6个月内进行。 最后如果损伤的程度比较难、复杂、不确定,可在治疗结束或稳定后6个月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