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中没有分居,不用向哪个部门申请。我国《民法典》没有分居制度的直接规定,但是在“离婚”章节中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因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其实也承认了“《民法典》将分居作为婚姻关系解除的预备期,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个特殊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