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权,“法律职责”的对称。又称“权限”、“法定职权”。是指国家机关或通过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时所具有的某种权能。它只代表国家或集体利益,是法律规定的,既不能转让,也不能放弃,否则就是失职或违法。事实职权则是在某个职位上拥有的权力。法律职权可以理解为依据法律确定的职权,事实职权可以理解为法律没有明确授权,但事实上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此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