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孕期特殊保护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
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交通事故男女误工费年龄的规定是,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就没有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可以要求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
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流程主要是受理、调查、决定、执行四个过程。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属于冤假错案,请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原则是:《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 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 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
构成强奸罪的刑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如果留守儿童父母均在,监护人应当是父母,如果是单亲家庭,监护人可以选择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人。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
工资条的法律效力是: (1)证明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工资条能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是工资条不是唯一的证据。 可以找其它的证据来证明,如人证、工作服、照片等。有了证据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定会胜诉。 (2)工资条是劳动仲裁的证据之一。市社保局劳动工资处的同志认为,员工对于自己的收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而工资条就是一种最好的表现形式,作为证据之一的工资条,对认定企业
如果出现酒后肇事逃逸事件,会处以驾驶员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对制造毒品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