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
正常情况下法院是受理平安普惠的提起的诉讼的。 一般来说,如果用户逾期超过3个月,可能就会考虑起诉,而法院在受理之后经过庭审,会出具判决书。假如借款人依旧拖欠不还,那么平安普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从准备资料起诉到开庭受理,这个过程还是比较繁琐的。 如果被平安惠普起诉了,一定要按时参加庭审,否则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做出缺席的判决,这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是非常不利的。
只要符合起诉条件的,不管过了几年都是可以被法院受理的。 虽然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民事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跟起诉没有任何的关系,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当事人就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收到起诉后,发现确实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在七日内作立案处理。诉讼时效只会影响胜诉权,也就是说,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查明情况后,会驳回其诉讼请求,当事人直接丧失胜诉权,如果被告未提出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会判决被告尽快交纳物业费。 那么物业不尽责,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答案是不可以,交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安保、公共绿化养护、公用设施维护等方面,单方面的服务不到位不构成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综上所知,欠物业费,物业有权起诉欠缴的业主,法院不会因诉讼时效问题二不受理。在遇到物业公司不负责任这类问题时,可以选择理性的维权方式,如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来解决,但不能以物业不负责任为由拒缴物业费,您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