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据传、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时需要经过院长批准。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据传、罚款以及拘留。
法院院长是选举制的,但是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是适用任免制的。 根据我国《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或者被任命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