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具有终局,既定生效的效力。因为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法院采用两审终审制,即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对于一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受到一审判
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容易确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确定即可。但在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也有不同于一般情况下的规定。现简要列明不同情况下当
向法院起诉离婚应该准备的材料:一、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三、夫妻共同财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
以下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1)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起诉离婚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2、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
双方同时起诉,明显是同一案件的,法院只会受理其中一个起诉的,会驳回后起诉一方的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
起诉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一、离婚起诉状两份。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三、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
法院不受理离婚的情形有: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
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以对方拒不将子女交由其抚养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是否能受理,各地做法不一。部分法院认为,子女抚养权属于人身性质,本身不具备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