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伙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取决于以下因素:1、退伙协议书须是退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有部分合伙人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是趁人之危,迫使退伙人签订退伙协议书,该退伙人不得不为之的话,就违背了该退伙人的真实意思,该退伙协议书属于可撤销、可变更协议,影响其法律效力。2、签订退伙协议书除退伙人之外的其他合伙人必须全体一致同意。3、退伙协议书必须对退伙的财产结算、合伙债务的承担做出公平的约定。如果退伙协议书对债务责任的约定显失公平的,退伙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消退伙协议书。4、退伙协议书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可能会被认为无效合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的对象,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对于该罪,属于结果犯,必须具有“情节严重”的结果。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的合同,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买卖一方违约,可以采取非诉讼和诉讼的方式来解决。1、非诉讼的方式包括向对方发送律师函或者和对方协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2、其次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违约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在双方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依据法定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夫妻已离婚原来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作为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如下: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第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遗产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意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双方约定违约责任。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一 、甲方将自有座落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做 1 用途使用。 二 、租赁期限为 (年、月),自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将该房屋交回甲方,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租用。 三、 双方约定租赁期内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金在每月 日前在 交付甲方。 四、 乙方须缴纳人民币 元给甲方作为租房押金。 五 、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的,或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不能交付房屋的及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租用的,视为甲方违约。 六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有改变须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否则除交付租金外,按每月租金的1%支付每日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七天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甲方可在物管处及相关人员监督下收回房屋。 七、 租赁期内如甲方中途毁约,必须双倍返还定金,乙方中途毁约的,押金由甲方没收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 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否则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押金;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转租的,须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九 、乙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煤气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闭路电视费等由乙方承担。 十 、甲方提供的家私电器如下: 1 电视机 台 2 电视柜 个 3冰箱 台 4 洗衣机 台 5 冷气机 台 6 煮食炉 台 7 餐台 套 件 8 沙发 张 9床 张 10 床头柜 个 11 衣柜 个 12 梳妆台 个 13 热水器 部 14 茶几 个 15石油气瓶 个 16饮水机 个 17椅子 把 18 DVD组合 台 家私电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附价格清单)。 十一 、甲乙双方均已对对方的产权资料、身份证等相关资料进行验证,确认真实有效。 十二 、本合同履行过程重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名即具法律效力。 乙方入住时的煤气度数 水表度数 电表度数 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1、土地来源的区别。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2、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3、质量的区别。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4、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5、交易限制的区别。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6、享受权利的区别。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结论: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在法律上不是并列的,但是在房地产圈子里经常被放在一起说。其实他们出现在不同的概念体系里面,在不同的语境里意思会不一样。在楼市,商品房是相对存量房(二手房)的概念,也就是新房的意思。在法律上,商品房指的是开发商二次开发上市交易的新房,比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这个层次上,商品房、存量房、经济适用房、宅基地是并列的,体现在房产证上。拆迁安置房一般不体现在房产证上,它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比如我国就没有中央层面的拆迁安置房法律,这类法律只有地方会有,比如上海就出过。拆迁安置房就是拆迁安置的房源,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内涵,在1991年到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