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特征: 1、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和单位,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2、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特征: 1、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和单位,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2、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分类: 第一类:完全假冒。对同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等的商品,称为完全假冒。此情况下普通消费者难以区分,生产商对相关产品生产工艺、外观及材质特征掌握最直接、全面和准确; 因此其对产品真伪的鉴别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工商机关需要生产厂家即商标注册人出具鉴定结论,证明所查处的商品是不是正品。 第二类:不完全假冒。侵权商品有自己的厂名、厂址和包装,仅在同种商品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的; (3)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商标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
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在商标法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均属于假冒商标行为。具体来说,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四种行为: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
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在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时,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 2、行为人实施了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 即商标相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为同一种商品。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如果行为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
当事人申请注册商标的要求: 1.商标注册申请人具备申请商标注册的资格; 2.按规定的途径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3.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完备; 4.按规定缴纳商标注册费用; 5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不得使用禁用的文字、图形。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注册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 2.缴纳商标注册费。 3.商标形式审查。 4.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 5.商标实质审查。 6.商标公告。 7.颁发商标证书。 商标注册费为1000元,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另需交800到1000的代理费。
根据德国《商标法》,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商业者、或自然人。所以中国人可以在德国注册商标。 在德国注册的商标保护期十年,从申请日算起,至十年后申请日所在月的最后一日为止。以后,每次续展十年。续展必须在保护期最后一日前作出,如果在这一天还没有缴纳费用,专利局将通知注册人其商标将被撤销。在此通知送达后六个月内,注册人仍然可以提出续展,但必须多交一笔费
驰名商标不一定是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经过注册可以是注册商标。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广大的消费者都知道的并且消费者对这个商标下的产品质量有着较高的评价,这类商标我们称为驰名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