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向派出所报警之后,一直没有处理,报案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具备以下条件会被派出所拘留: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2、满足法定的拘留的情形之一;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派出所调解后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依据相关规定,当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通过姓名可以查到他所有信息。派出所知道一个人的姓名能查到他的个人信息的,但是仅局限于办案的需要才可以查,能够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就可以查到他的信息的,但这些信息只能是其登记过的信息或被处罚过的信息,应当是有电话号码的登记的,但不一定就是现在用的号码了。
警察打人的,应该这样处理:如果警察是在执行公务,为保护自身而打人的,是合法行为。如果警察不是在执行公务,故意打人,造成轻伤及以上伤情的,会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会构成刑讯逼供罪或者暴力取证罪。
派出所刑事拘留一般最多拘留37天就要移交检察院审查批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如果超过行政处罚的复议期限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限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法规如果规定起诉前必须申请复议的,则当事人也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只能依法通过协商、投诉等方式来救济其权利。
打伤他人轻伤二级派出所的处理是:打伤他人轻伤二级构成犯罪,且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证据移交检察院。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可以不去,但是为了法律公正,建议去。法律规定,公民有配合被调查的义务;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目前,由于证人保护制度不完善,证人不愿意作证的情况还存在。对此,执法部门应进行详细的法律宣传,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证人思想工作。
法律分析:(1)由死者户口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养关系证明。证明书中注明被扶养人与死者的关系、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若被扶养人劳动能力的,需要有县级以上医院残疾证明或者法医证明,并且还须注明被扶养人的户口属农业户口或是城镇居民户口。(2)若死者直系亲属(指死者父、母、配偶)因不能前来处理,须定委托书委托其他人全权代表处理,并注明不、赔偿款项由什么人(只能是一个人)领取,委托书须由当地政府加盖公章。(3)死者及其家属的户口本及结婚证。(4)参加事故处理的人员须有当地政府或单位介绍信,并带齐本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