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劳务派遣规定: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不是外包。劳务派遣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由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而外包是公司将部分工作内容通过合同约定由接受外包方直接完成,双方只是简单的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是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外包不存在劳务派遣员工,由接受外包方内部完成合同事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的作用: 1、降低人事管理成本; 2、用工方式灵活; 3、降低招工招聘费用; 4、提高劳动生产率; 5、避免劳动合同争议; 6、可以节省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和税费等财务支出。
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需要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法律分析: 属于在职人员。 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员是劳动关系,被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是劳务服务关系。 劳务派遣是国家承认合法的一种用工形式。 派遣机构应用工单位提出的用人需求和标准,为用工单位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供用工单位用工。
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派遣职工是可以有竞业禁止义务的,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长期派遣工的用工规定包括:长期派遣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上班;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其他。
劳务派遣员工维权,未足额支付工资、未支付加班工资等,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派遣单位索赔,也可以向用工单位索赔。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