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款流向第三人的能否追缴,要具体分析。诈骗财物已经还债或者转让他人的,第三人善意取得的,不予追缴。 有下列情形之一,即便是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依旧会被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