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公安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推进内蒙古长期滞留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落户安置工作,促使其重新回归融入社会,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流浪乞讨人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