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具体程序如下: 1、打印出你所在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 2、证明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明,比如厂牌、考勤记录、工资卡和存折、人证等。 3、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加上你的身份证、苏州劳动仲裁申请流程打印的工商查询登记资料、证据复印件(一式两份)等交给劳动仲裁委就行了,仲裁委会立案审理的。
土地备案的手续流程如下: 1、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登记。 2、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 3、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 5、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 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 1、转让合同或协议; 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
领取具体流程如下: 1、可以领取自己交的那些钱和利息,也就是个人帐户部分。 2、提供亲属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有单位的,通过单位办理,没有单位的,去当地社保中心办理。 3、退休前死亡的,有单位的,还可以向单位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没有单位的,既没有了。 4、退休后死亡的,个人帐户的余额(扣除已经领取的)可以退,还可以向社保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
步骤如下: 1.报告所在辖区派出所。 2.凭借派出所死亡证明书送至火葬场进行火化。 3.火化后的骨灰经检验无误,火葬场会出具火化证。 4.把以上两份文件交给区民政局,等待市级审批。 5.最终在区民政局取回派出所原件及火化证原件。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 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 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流程如下: 第一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第二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1、可行性研究费。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三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到派出所报案流程为: 1、报案人可以直接到案发地辖区派出所报案,到派出所直接跟值班民警说报案就可以了。也可以通过电话打110报案。 2、派出所接受报警后,对具体情况进行询问后再分析、判断,如果是违法犯罪案件,将根据案情受理为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 3、派出所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一、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