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案件: 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 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4、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污水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海商案件: 1、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关于海事海商案件的管辖法院的法律规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以及第三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
海事海商纠纷案件的案由规定: 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以及触碰航标等助航设施和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4、
海商海事案件管辖权问题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条,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依照以下规定: (一)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海商海事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90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264条根据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保险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涉外海商海事纠纷的案由特点如下: 1、海事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 2、海事诉讼不同于行政诉讼; 3、海事诉讼也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 4、海事诉讼具有较强的涉外性。 【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
海事海商案件的范围包括: 1.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2.海商合同纠纷案件。 3.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二十四条,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
海事海商纠纷管辖问题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