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单一环节征税,就是说以零售环节为纳税环节的应税消费品,在零售环节以前的诸环节都不征收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不在流通环节征收消费税。 产品是从生产环节流向批发环节再流向零售环节,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流转税在各个环节都征收,但是消费税只是针对其中的一个环节征收。这就是消费税单一环节征税。 应税消费品在生产环节或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之后,除个别消费品的纳税环节为零售环节外,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1、首先,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受托方当月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
1、首先,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受托方当月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
1、首先,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受托方当月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
《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可以看到消费税最高可达45%的分类分项差别税率,决定了其在企业的避税筹划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进口货物消费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组成计
中央税。 消费税属于中央级收入,由各级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1.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2.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由销售款来承担并从中扣除。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与联系: 1、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同时两者都是流转税。 2、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消费税的大部分交税消费品仅在货物出厂销售环节一次性征收;对从价征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额的税是相同的。 3、消费税是增值税的配套税种,实行交叉征税的双层调节机制的流转税而设置的一个新税种。 4、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中央收取75%,地方收取25%。增值税交到国税,国税划25%给地税。消费税是中央税种,归中央所有。
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列如下: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