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1、中国公民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1、中国公民和
大概手续如下: 1、凡是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
涉外离婚要准备以下材料:《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3)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的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公证法》第三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
一、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l、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2、当事人遗失、损坏婚姻登记证的二、补领婚姻登记证提交的证件和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3)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3、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