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密文件(包括确定密级的文件资料、图表、刊物、教材等)的拟制、印刷、传递、承办、借阅、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手续。 2、涉密文件由各单位机要保密人员统一管理,阅办涉密文件必须在办公室或者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涉密文件应存放在铁皮柜内;对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柜存 放,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涉密文件资料。 3、发出、收进和内部运转的涉密电报、文件、资料,必须登记、编号,在交接时,必须 履行签字手续。外出开会发的秘密文件,要妥善保管,回单位后及时交给机要人员处理; 4、传阅涉密文件、资料,由机要人员直接传递,不得逾越机要人员任意横传。因工作需 要长时间使用的,要向机要人员办理手续。
涉密文件的标题和文号需要保密,涉密文件应当存放于安全保密场所的保密柜内。涉密文件流转,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涉密文件的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涉密文件去向,并定期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