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的居住年限一般不可以超过5年,5年以后,申请人可以选择退掉公租房。若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话,也可以选择继续租赁公租房。另外申请人也可以选择把公租房购买下来用于自住,不过购买的时候,申请人需要支付公租房的成本价和银行利息。 购买公租房的时候,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买房款,一次性付清买房款以后,就不需要再支付房屋租金。若申请人资金不足的话,那么就可以选择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时候,还没有付款的房屋面积则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来缴纳房屋租金。 申请人若要续租公租房的话,那么就应该在租赁期限到期的前3个月向当地政府的相关部门提出续租申请,申请通过审核,同意续租以后,申请人还需要和相关部门一起签订续租合同,而租赁期限同样只有5年。 假如申请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续租申请的话,那么当公租房的租赁期限到期的时候,申请人就需要搬离公租房,若申请人拒绝搬离的话,那么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者是管理部门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强制要求申请人搬离公租房。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七条: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