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流程: 一、申请企业终止与清算。 二、书面通知各政府机关清算事宜。 三、成立清算委员会。 四、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 五、清算公告。 六、申报债权。 七、清算终结清算委员会完成清算方案所确定的工作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
企业破产清算造假,承担行政责任的对象是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如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 《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责任包括两个方面: 1、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有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
进入破产清算公司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妥善处理员工安置问题; (二)公司财产被侵占和破坏的有关问题; (三)公司物品文件的遗失问题; (四)免税、保税进口物品处置问题; (五)资产处理问题。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可以免税保税进口一些设备、生产车辆、原材料、燃料、零部件
法院清算破产程序中的作用: 1、通知公告作用; 2、变价和分配作用; 3、宣告破产程序的终结。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子公司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破产法中也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程序有: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破产财产分配。 4.清算终结。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
解散清算和前破产清算进行转换的条件是公司资产是否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在公司财产超过债务时,解散清算自得顺利进行,而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破产清算要一年以上。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
债务人躲避破产清算严重的构成犯罪,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回债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清算组接管公司。 3.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清算终结公司注销。 二、公司解散清算需要的材料: 1.公司《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