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门店、线上以学区房为卖点发布房源信息;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接受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经纪委托;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不得参与炒作学区房的任何活动,严禁在网络平台发布、传播炒作学区房、哄抬房价的信息;对于落实本通知不到位、不全面的企业和个人,行业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采取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