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一般是计算的月份一般是6月到10月,但是各地区会根据气候条件略有调整。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法律对高温补贴有以下规定:若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需支付该补贴;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其他。
天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夏季高温时段定位于每年的六月至九月间,凡在此期间内从事于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才有权利申请并获取高温津贴。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并非所有劳动者均可获此待遇,唯有符合特定要求与条件者方可申请并领取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 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二是高湿,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