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去游泳造成溺亡邀约者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要具体分析情况。 对于成年受害者来说,其对游泳行为本身的危险性也应有充分的预见和认识,故受害者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 但游泳的提议者如果具有诸如没有告知受害者水域的情况,没有在险情发生之时及时提醒受害者等情况时,提议者有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对方是应该承担责任的,但是想要追究对方的责任,必须要有证据。
同伴一起去游泳相互间有安全扶助的义务,即应当对进入危险区域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以及未及时劝阻进行危险活动担负相应的责任,如果已经尽到相关的责任,并采取了相应措施,而受害一方仍然一意而行,造成事故的,则可免除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游泳课不去上,是否可以退钱,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没有时间去上游泳课的,可以和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合同被解除后,对方当事人应当退钱;合同没有被解除,因对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未上游泳课的,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退钱,因自身的原因不去上课的,对方不需要承担责任,不需要退款。
不违法。但是不应该到没有救生员或安全监督员的不明朗公开水域游泳,或者有警告标示不能游泳的例如各种江、河、湖、海等。还有例如饮用水资源的水库,有严重污染或有危险生物的河流等地方都是不能进行游泳的不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要到海、江、河、湖、塘等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游泳前先要了解水下环境;不要马上下水,应先做准备活动,适应水温,以防止抽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