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延期申报并补缴税款,如果是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而造成的,会加收滞纳金。如果是因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的,不加收滞纳金。
行政处罚中加处的滞纳金能够被依法减免。 如果被处罚人具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 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对其从轻或者减轻滞纳金处罚。
在我国用人单位不可以从员工工资里扣除保险滞纳金,此费用应该由单位自己承担。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可以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被处罚人不按时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过罚款数额。而被处罚人不按时缴纳罚款后,行政机关就可以随时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有关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社保滞纳金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对于滞纳金,一般不能视同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应当向对方支付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滞纳金是指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该义务又不能由他人代为履行时,由执行机关按照义务人拖延的期限,按日课以义务人新的不间断的金钱给付义务,促使义务人早日履行义务。
合同约定的滞纳金只要符合以下情况就是有效的: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中一般没有滞纳金,只有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来确定,但是一般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签订合同后,违约者需承担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继续履行等。
不可以。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法律对滞纳金的数额有具体规定。 即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行政处罚的本金数额。 2、对于民事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违约损失数额的30%,超过30%的,即为过分高于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