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对烈士家属由民政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烈士的家属为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
烈士子女享有以下待遇:1、享受定期抚恤金,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
烈士子女享有以下待遇: 1、享受定期抚恤金,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后仍达不到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补助。 2、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等都受到法律保护,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等都受到法律保护,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1983烈士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凡是按规定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优抚对象死亡后,除发给当月定期抚恤金外,另加发半年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法律依据】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16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
评为烈士的待遇有: 1、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80个月工资。 2、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除按照规定发给其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3、家庭困难者可定期领取一定的抚恤金。 4、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六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一条: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
辱骂烈士属于侮辱英烈罪违法行为。《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百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
侮辱烈士如果情节严重会构成刑事犯罪,按侮辱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辱骂烈士属于侮辱英烈罪违法行为。《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百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