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证不能过户。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因主企类型或者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同时,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是为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6年5月26日发布,自2016年7月20日起施行。 烟草专卖局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走私烟草的处罚规则: 1.走私烟草专卖品,数额不大,不构成走私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2.走私烟草,构成犯罪的,处罚规则根据逃避关税的数额大小有关: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就属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是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证件。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零售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
我国对烟草的纳税率除了正常的增值税17%(烟叶收购是13%)以外,还有消费税。 以下为各类税率的标准: 1、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烟草属于货物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7%。 2、消费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各类烟草的税率分别为: 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或以上/条):税率5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
烟草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罚款。 (二)没收财物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以及没收走私的烟草专卖品等。 (三)责令停产停业包括责令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企业关闭。 (四)取消资格如取消拍卖烟草专卖品的资格等。 (五)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构成非法经营罪,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
《烟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中国卷烟批发市场订立的卷烟、雪茄烟合同。 第三条合同分为订货交易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订货合同)和调剂交易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调剂合同)。订货合同是指工业会员(包括工业会员委托的代理者或包销工业产品的商业会员)与商业会员订立的六个月内进行实物交收的合同;调剂合同是指商业会员之间为调剂余缺订立的三个月内进行实物交收的合同。 第四条经过
非法销售假冒伪劣烟草的行政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
烟草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时限: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在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决书上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超过执行通知上指定的时间仍然不履行,法院就开始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