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动物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对动物遗赠,应属于无效。可以对自然人或者法人为遗赠,附以保护动物的义务,更可以捐助遗产成立保护动物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