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子女互相为对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亲生父母之间婚姻的离异和变化,不影响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权。父母和子女之间因为分别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尊亲属和最近的晚辈直系血亲,所以几乎所有国家都认可子女和父母之间互相有继承权,我国也不例外。
房产证可以同时写父母和子女的名字。但是需要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即房产过户,可以采用转让、买卖等方式。产权从父母过户到孩子时,需要提供资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现为不动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