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瘫儿童父母离婚后有谁抚养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情况判决。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成年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离婚后并不涉及到抚养权的问题,所以不存在子女选择跟谁的情形。孩子已经成年,不存在抚养权问题。因此法院会根据孩子意愿,从有利于子女的教育和健康成长进行判决。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所以父母离婚后子女也要赡养父母的。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离婚,孩子满八周岁的,可以选择跟父亲还是跟母亲。随着成长环境的改善、教育的普及和信息社会的发展,8周岁以上的孩子基本能够感知父母与自己情感上的亲疏远近,对于父母离婚后,己与谁共同生活能够得到更多关爱、更稳定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已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其意见值得参考。外,法律选择尊重孩子的选择,让其在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拥有发言权,也是种法治的进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就是唯一判定标准, 还得结合其他情形综合考量。
“离婚后给孩子改姓需要手续如下:1、征得孩子父亲或者母亲同意,获得书面的同意证明。2、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改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无论是再婚还是初婚,关于遗产分配的问题通常都是一样的,遗产分割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遗嘱与法定继承: 1.有遗嘱的话,则按遗嘱来处理遗产; 2.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二、法定继承有按以下顺序来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三、但也存在不均等分配的情况: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父母离婚子女不可以拒绝赡养,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其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离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具体给付金额可由父母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确定。
父母离婚母亲有监护权。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撤销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