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怎么给已婚女儿买房跟女婿没关系。父母给女儿买房的,可以签订赠与合同,合同中明确表示该房产只赠与女儿一个人。这样,此房产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 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儿已经结婚,这时父母赠与女儿一套房子,如果明确只是赠与女儿一个人,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指明,就是赠与夫妻两个人,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假如女方父母不放心,还可以到公证处做一个行为公证,完全不必经过女婿同意,即可完成合法程序。 律师建议,在征得女婿同意下,还可以针对此事签订一个婚内协议,明确房产归属,以避免日后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