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从来没有对残疾人专用小汽车停车收费的物业专门法规。 公安部发布的111号令以及以后修改的139号令,认定残疾人驾驶的汽车是“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对“专用”小汽车停车收费不能套用一般的停车场收费办法,而国家从来没有出台过关于停车场对残疾人专用小汽车停车收费的专门规定,也就是说,在当前的法律法规环境下,对残疾人专用小汽车停车不该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