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造成30人以上死亡; 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只要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即可认定为特大交通事故。这一认定标准体现了对事故严重程度的量化,有助于统一事故处理标准,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