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有哪些优势: 一、特许商能够在实行集中控制的同时保持较小的规模,既可赚取合理利润,又不涉及高资本风险,更不必兼顾加盟商的日常琐事。 二、由于加盟店对所属地区有较深入的了解,往往更容易发掘出企业尚没有涉及的业务范围。 三、由于特许商不需要参与加盟者的员工管理工作,因而本身所必需处理的员工问题相对较少。 四、特许商不拥有加盟商的资产,保障资产安全的责任完全落在资产所
特许经营有哪两种基本类型: 1、较早出现的特许方式被称为产品商标型特许经营,又称产品分销特许,是指特许者向被特许者转让某一特定品牌产品的制造权和经营权。 2、经营模式特许被称为第二代特许经营,目前人们通常所说的特许经营就是这种类型。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
通常特许经营合同许可的内容大致包括:许可使用的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决窍等等。合同应明确规定它们的名称、登记号及其它登记注册情况、有效期、许可使用的内容、方式和地区等事项。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
特许经营是指投权人将其商号、商标、服务标志、商业秘密等在一定条件下许可给经营者,允许他在一定区域内从事与授权人相同的经营业务。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特许经营与其他类似经营行为怎么区别: 一、与“直营连锁”的区别 直营连锁的连锁店属于总部所有,而非独立经营的。直营连锁不属于特许经营的范畴。 二、与“特约经销”,“特约代理”,“独家经销”的区别 特许经营是总部将商标、商号、专利、经营诀窍等的使用许可和经营指导等作为组合提供给加盟商的,并由此获得加盟商支付的使用费,是一揽子服务。与此相反,特约店、代理店、专卖店是基于合同
特许经营的基本类型: 一、较早出现的特许方式被称为产品商标型特许经营,又称产品分销特许,是指特许者向被特许者转让某一特定品牌产品的制造权和经营权。 二、经营模式特许被称为第二代特许经营,目前人们通常所说的特许经营就是这种类型。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
认定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的本质特征在于特许人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合同。 特许经营的基本法律特征在于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主体身份的独立性、法律关系的契约性、经营模式的统一性和被特许人使用经营资源的许可性。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
特许经营的内容: 一、较早出现的特许方式被称为产品商标型特许经营,又称产品分销特许,是指特许者向被特许者转让某一特定品牌产品的制造权和经营权。 二、经营模式特许被称为第二代特许经营,目前人们通常所说的特许经营就是这种类型。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
特许经营的法律特征: 一、具备特许人资格是特许人得以与被特许人(也称加盟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前提。 二、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授予。 三、特许经营要求被特许人与特许人对外具有共同的外部特征。 四、被特许人必须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特许经营费用(也称加盟费)。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
特许经营当事人的条件包括: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